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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13:25信息来源: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因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聘人员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应聘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6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的是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1:《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日上午8:00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登记表中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3.应聘人员须以“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硕博英才网”为主题的格式将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zhengzhichu2005@163.com。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学院政治部将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309办公室

3.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此次招聘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面试时间:2019年7月9日

3.笔试、面试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五)成绩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六)体检

1.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学院最终决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参照学院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执行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38-2514189

监督电话:0838-2504526

附件1:《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19年6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202.61.89.231/news/content.aspx?nid=18079&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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