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诚邀英才依托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6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广东金融学院热忱欢迎广大海外优秀青年学者依托我校进行该项目申报。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人条件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最终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26年通知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当年截止之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详细申请指南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697.htm
三、福利待遇
优青(海外)项目入选者除获得国拨经费资助外,还将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如下:
薪酬:协议年薪70-90万元(税前);
安家费:180-220万(税前);
科研经费和科研条件建设经费:300-500万元(含政府配套);
岗位:特聘为教授,硕士生导师;
办公条件:提供相应的科研实验办公空间,支持科研团队建设,支持硕士研究生招生;
住房条件:提供有竞争力的房贴,过渡期可入住学校人才公寓;
其他条件:按政策纳入事业编制,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托入学和落户等事宜。
人才待遇遵循“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原则。
对于未入选人员,可根据广东金融学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启动引进程序。
四、学校简介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新建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新增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翻译、数字经济等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当前共计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协调发展。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以金融学为核心,坚持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融合发展。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学、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3个学科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5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金融学、保险学、会计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用管理等1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货币金融博物馆。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办学治校的现代化,推进省部共建战略,强金融品牌特色,育金融文化新风,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金融大学,成为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端教育的示范者。
五、联系方式
有意向依托我校申请者,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各教学单位联系人邮箱,并抄送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gdufrczp@gduf.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姓名+2026优青(海外)+硕博英才网”,或电话咨询相关联系人,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咨询和申报服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与广东金融学院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六、学校联系方式
01、应聘及意向性协议签订等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086)02037216623
邮箱:gdufrczp@gduf.edu.cn
02、科研处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086)02087053966,
七、学院联系方式
| 学院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计算机学院 | 吴院长:020-37216133 曹老师:020-37215292 |
945442148@qq.com; gdufrczp@gduf.edu.cn |
| 金融数学与统计学院 | 刘院长:020-37215878 | 26-046@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金融与投资学院 | 项院长:020-37216186 吴老师:020-37216196 |
jrtzxy@163.com; gdufrczp@gduf.edu.cn |
| 会计学院 | 秦院长:020-37216223 陈老师:020-37216219 |
gdjrkjzp@163.com; gdufrczp@gduf.edu.cn |
| 保险学院 | 陈院长:020-37215205 郑老师:020-37216206 |
chenhui@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经济贸易学院 | 李院长:020-37215253 陈老师:020-37216231 |
b013@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信用管理学院 | 颜副院长:020-87021842 许老师:020-37215260 |
15-041@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工商管理学院 | 周院长:020-37216271 刘老师:020-37215258 |
24-034@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 | 涂院长020-37215155 罗老师020-37216257 |
22-125@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法学院 | 张院长:020-37215215 杨老师:020-37216203 |
23-036@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财经与新媒体学院 | 陈院长:020-37215776 | 32-008@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公共管理学院 | 何院长:020-37216066 | 30-017@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心理与创业教育学院 | 赵院长:020-37215565 | 30-021@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国际教育学院 | 张院长:020-37215480 | 17-007@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 廖院长:13435613175 | wan_e@gduf.edu.cn; gdufrczp@gduf.edu.cn |
| 国家金融学学院 | 张院长:020-37215205 | 26-045@gduf.edu.cn |
原文出处:
https://www.gduf.edu.cn/info/1040/143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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