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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公告

时间:2023-10-09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为加快“双一流”创建和百年医学强校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学科发展生态,依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注重医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

二、招聘单位及学科

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学科

序号 学科名称
1 精神病学
2 老年医学
3 变态反应学
4 血液病学
5 口腔组织学与口腔病理学
6 口腔正畸学
7 口腔颌面外科学
8 儿童口腔医学
9 耳鼻咽喉科学
10 疼痛学
11 呼吸病学
12 心血管病学
13 临床输血学
14 临床营养学
15 泌尿外科学
16 胸外科学
17 肿瘤学
18 临床护理学

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学科

序号 学科名称
1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
2 康复医学
3 全科医学
4 中医学
5 重症医学
6 临床输血学
7 介入放射学
8 肿瘤放射治疗学
9 神经病学
10 临床病理学
11 儿科学
12 泌尿外科学
13 临床营养学

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学科

序号 学科名称
1 重症医学
2 儿科学
3 临床护理学

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学科

序号 学科名称
1 急诊医学
2 全科医学
3 超声波医学
4 重症医学
5 儿科学
6 口腔临床医学
7 妇产科学
8 传染病学
9 耳鼻咽喉科学
10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
11 泌尿外科学
12 口腔内科学
13 口腔正畸学
14 口腔修复学
15 儿童口腔医学
16 妇科学
17 血液病学
18 肾脏病学
19 消化病学
20 整形外科学
21 肿瘤放射治疗学

三、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爱国奋斗,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注重教书育人,道德情操高尚,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思想活跃,善于开拓学术新领域,掌握国家学科建设政策,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状况,熟悉最新学术动态,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

4.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作风,能够凝聚学术骨干和本学科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5.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学术型优先),在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提交材料

1.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命名规则为“姓名+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2.提供3名本学科知名专家学者亲笔签名的PDF版推荐信,合并成1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专家推荐信”;

3.提供PDF版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证明、学术兼职证书或证明以及学术成果),合并成1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命名规则为“姓名+佐证材料”;

4.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hydfzgh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学科+硕博英才网”。

五、招聘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任管理

学科带头人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聘期为五年,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不合格不再聘任。五年聘任期满自行解聘,拟连任者须重新参加遴选。由于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提前解聘。

七、工作联系

联系人:孙国栋

联系电话:86650598,15904610430

电子邮箱:hydfzghc@163.com

附件【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请表.doc

原文出处:

https://www.hrbmu.edu.cn/info/1181/5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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