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相关政策法规。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高强度工作,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谈判、统筹规划与抗压能力,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市场运营思维。
4.具备5年及以上社会培训或成教、自考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渠道资源。
二、岗位职数及职责
(一)岗位职数
| 工作岗位 | 招聘人数 |
| 副院长(培训) | 1 |
| 副院长(学历教育) | 1 |
(二)副院长(培训)岗位职责
1.培训项目开发。调研市场需求,挖掘校地、校企、行业合作资源,开发定制化非学历培训项目、职业技能提升项目,拓展培训业务,提升学院社会服务能力,每年给学校增加300万元培训业务。
2.合规风控保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把控办学及风险,规范业务流程,维护学院办学声誉与合法权益。
3.其他交办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业务管理、合作对接等工作。
(三)副院长(学历教育)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的统筹规划、市场拓展、运营管理、项目建设及团队管理等工作,对学院成教、自考业务发展、招生规模、办学质量及经济效益负责,每年新增自考、成教收入1000万元以上。
2.合规风控保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把控办学及风险,规范业务流程,维护学院办学声誉与合法权益。
3.其他交办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业务管理、合作对接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项目提成制,具体面议。
四、报名及考核
(一)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3530979(文老师)
(二)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8:00,报考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3273544360@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命名。
(三)资格审查
宜宾学院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按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于2026年9月30日18:00前择优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四)业务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方式,重点考核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考核结果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宜宾学院“通知公告”栏公示。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26〕5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岗位,可按该岗位未入围体检环节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或邮件(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不再补录。
(七)合同签订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具体聘用结果经学校讨论确定。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试用期6个月),合约期满考核合格,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
五、纪律与监督
1.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严明选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4.本公告由宜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纪律监督单位:宜宾学院纪委办
纪律监督电话:0831-3545013
宜宾学院
2026年9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yibinu.edu.cn/info/1361/134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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