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招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通知
为加强学校高等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西华师大校
〔2023〕64 号)《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华师大校〔2024〕76 号)等文件精神,经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决定面向学校和社会公开聘用一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在继续教育学院的安排下,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课程教学、毕业论文指导、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胥晓教授任组长,统筹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聘用管理的重大事项研究和重要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学生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相关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
二、聘用岗位
(一)主讲教师:指能独立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担任课程主讲教师,组织课程教学、辅导与答疑、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教学工作。
2.负责或参与考试命题、考场监考、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工作。选定或编写课程教材,编写授课计划、学习指导用书及其它学习辅导资料等工作。
3.负责或参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修订、课程与学习资源建设等工作。
4.受聘担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指导(督导)分委员会组长/副组长、评审专家等。
5.负责或参与校外教学点的检查评估、教学指导与督导等工作。
6.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辅导教师:指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专业教学辅助工作的教学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承担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试卷评阅、学生实践指导、毕业实习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
2.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向主讲教师和班主任做好教学与学习情况反馈和沟通。
3.根据安排担任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
4.协助做好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考试考务等管理工作。
(三)管理人员:指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招生、学籍、考籍、教务、考务、会务、接待、档案等日常事务工作。
2.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做好学生事务处理、班级管理等工作。
3.配合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根据安排做好其它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等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服从学校管理,无严重违纪违法等不适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2.热爱继续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爱护学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
(二)主讲教师的聘用条件。
1.符合(一)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讲师(或相当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规律,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操作技能和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能独立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课程教学、论文指导、资源建设、试卷评阅、教研教改等工作。
(三)辅导教师的聘用条件。
1.符合(一)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或相当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了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规律,熟练掌握有关课程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承担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试卷评阅、实践与毕业实习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3.从事学生工作的应熟悉学生和班级管理。有学生工作经验
者优先。
(四)管理人员的聘用条件。
1.符合(一)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至少 1 年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2.了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3.从事学生工作的应熟悉学生和班级管理。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聘用计划
详情见附件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聘用计划表。
五、聘用范围
(一)西华师范大学的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主要聘为主讲教师。在职教师聘期 5 年,离退休教师聘期 3 年。
(二)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教学点在职工作人员。主要聘为辅导教师,择优聘为主讲教师,聘期 3 年;管理人员,聘期 2 年;。
(三)校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等社会机构的专业人员。择优聘为主讲教师,聘期 3 年。
六、聘期酬劳
学校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原则,向受聘人员支付课酬等劳务报酬,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校规定执行。因工作安排需要出差的,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西华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
七、聘用流程
(一)应聘人员申请。校内在职教师若意愿应聘,请在所属单位报名,由单位统一填写《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讲教师登记表》(附件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校内离退休教师若意愿应聘,可在所属单位或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校外应聘人员需填写《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三),经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同时 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主讲教师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辅导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 管理人员可不提供)等资料复印件。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冯老师(行署校区综合楼 408 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314316,电子邮箱:915962618@qq.com。
(二)专家小组评审。继续教育学院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对照各类教学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申请人员进行现场考核,汇总专家意见,形成拟聘教学人员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
(三)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拟聘教学人员名单进行审议,形成本次聘用的正式名单, 报学校人事处和计财处备案。
(四)签订聘用合同。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八、聘期管理
(一)受聘人员应主动参加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师德师风、法规政策、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管理规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养。若确因工作冲突等原因无法参加,应主动请假。
(二)受聘人员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若确因工作冲突等原因,应主动与继续教育学院协商,妥善解决。若无故不接受工作安排,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擅自放弃, 或不按要求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停发该事项全部劳务费,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若由此造成不良影响,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受聘人员因自身原因不再适合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可由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关系的书面申请,在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终止聘用合同;若本人没有提出终止聘用申请,但确已无法完成聘期相关工作,经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可提前解除聘用关系,并报学校人事处、计财处备案。
(四)受聘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校外教(助)学点协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学习培训等方面。考核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作为评优评奖、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五)受聘人员若违反学校或继续教育学院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经劝导、教育、约谈仍无悔改的,经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提前解除聘用关系且不再聘用,并报学校人事处、计财处备案。
(六)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解除。聘期考核合格,经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可续聘。
九、工作要求
(一)学校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各校外教学点要充分认识聘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对于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推荐优秀人员积极应聘。
(二)聘用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面向学校各二级单位、继续教育各校外教学点,校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社会机构公开选聘。
(三)选聘录用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聘用流程和聘用条件,有效保障继续教育师资队伍质量。
(四)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各二级学院及校外教学点要大力支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附件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聘用计划表(2025年).docx】
附件【附件二: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讲教师登记表(校内教师适用).docx】
附件【附件三: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人员应聘申请表(校外人员适用).docx】
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 年 11 月 7 日
原文出处:
https://lu.cwnu.edu.cn/info/1016/105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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