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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正高级职称人才公告(第一批)

信息来源:重庆开放大学作者:硕博英才网发布时间:2026-01-05 16:14

重庆开放大学(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坚持"一体多元三融合"办学。

现有教职工1060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74人,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的20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750人。2个专业教师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在校学生1.7万余人,开放教育在籍生9万余人。学校系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获批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互联网+职业教育"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正高级职称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正高级职称人才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



考核方式



学历(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类) 年龄 职称 其他
教学科研岗 一人一议 10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建筑类,地理科学类,统计学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 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50周岁以下",指未满51周岁,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正高级职称 1.应聘人员应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面谈

注: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1)进行。

三、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与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五险一金"缴纳(缴存)基数与在编人员标准一致。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正高级职称人才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毕业(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科研学术、教育教学成果和获奖表彰情况等佐证材料一并打包,按"岗位名称+姓名+硕博英才网"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27651182@qq.com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报考;毕业于境外高校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以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核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不予录用。

(二)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审核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学校人事处登记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接收管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科023-6866487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附件1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附件【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正高级职称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重庆开放大学】

附件【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原文出处:

https://www.cqtbi.edu.cn/info/1498/254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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