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文理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首批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是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距离重庆主城区63公里,交通十分便利,成渝高速、成渝高铁、渝昆高铁通达永川,市域铁路重庆中心城区至永川线即将开通。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18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36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专兼职硕士生导师409人;外聘专家200余人(含外籍专家12人);有“万人计划”国家级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科技部、教育部、重庆市等省部级人才9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
学校现有二级学院15个,本科专业6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0个(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化学、农业、教育、会计、设计),涵盖工学、理学、农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在校生人数2.3万余人,实现向多科性、应用型、综合性成功转型。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4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2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4项及国家级、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900余项。
学校建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2024年入选第二期第二批国家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机构名单。近年在《Nature》《Cell》发表重要研究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PDE5抗抑制剂国际一类新药以3000万元成功转化,抗癌新药PZ-1片获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一类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并实现成果转移,银纳米线及柔性触控技术、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制造技术、脱毒生姜连作技术、智能农机装备技术等得到推广应用。近年来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0余项,其中,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省级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获国家级项目100余项,知识产权授权1000余项。主办的学术期刊《重庆高教研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WAJCI世界学术期刊学术影响力指数统计源期刊。
作为首批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建有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重庆市创新团队(群体)9个,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创业联盟。在首届全国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第四届、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均获优异成绩,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金奖2项,新型环保材料创新团队获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称号。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生态圈作为重庆市首批建设的6个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之一,2024年成功入选全市首批创新创业生态圈升级建设单位,成为集“示范建设”与“创新升级”于一体的标杆校地协同创新平台。
学校开设卓越类、复合类、创业类、特长类、深造类和出国留学类等各类实验班30余个,培养学生万余人。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奖5000余项,学校进入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237名。作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与美国、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外30多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单位。拥有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项。培养海外留学生300余名,与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40余所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600余名。与四川、重庆等地建立了校地战略联盟。与长城汽车、百度、华为、腾讯等企业共建了一批产业学院或校企合作实验班。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重庆京东方、重庆交建等300余家行业企业或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建集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产学研基地。
历经近50年的不懈追求和跨越发展,年轻而蓬勃发展的重庆文理学院正秉承“进德修业、博文达理”的校训,大力实施“创新开放、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质量本硕一体应用型教育体系,奋力谱写应用型工业大学建设崭新篇章。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国(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和C类三种岗位,以下为三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5月1日9:00起至2026年9月30日18:00止。
B类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5月1日9:00起至2026年6月30日18:00止。
C类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5月1日9:00起至2026年6月3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拟报名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A类岗位)”]。
(2)拟报名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类岗位)”]。
(3)拟报名应聘C类岗位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C类岗位)”]。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下载填报《重庆文理学院博士应聘申请表》(附件3),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C类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是否需笔试以及笔试相关安排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qwu.edu.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A类岗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B类岗位、C类岗位报名截止后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仅涉及C类岗位)、心理测试、面试。A岗位和B岗位不组织笔试,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面试。C类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以下简称报名竞争比)达到8:1的,报考人员需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报名竞争比低于8:1但达到2:1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面试;报名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仅涉及C类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养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报考A类和B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学校通知按要求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开展资格复审。
报考C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招聘岗位为不需组织笔试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为需组织笔试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报考人员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复审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线上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1.A类和B类岗位面试分为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授课基本水平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仪表仪态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100分。
2.C类岗位面试分为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考核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
因报考人员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竞争比进一步减小的,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当前招聘名额的,招聘名额不再进一步减少。A类和B类岗位及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数(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报考人员)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开展面试的C类岗位,报考人员任意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报考人员属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结合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A类和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职称、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学校,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招聘岗位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报考人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咨询。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科目考试范围
原文出处: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6/202604/t20260430_15647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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