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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四川)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4:24信息来源: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南委人才领发[2022]1号)和《2023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面向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完全符合《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才。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才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3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将填写完整的《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学术成果、国(境)外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料按序存于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gncswdxrsc@163.com,邮件和文件名称为“姓名+意向职位+硕博英才网”,如“张三+教师1+硕博英才网”。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7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大厦319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

3.须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2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4)提供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1份;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第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考生自理)。

4.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2023年7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及高于10:1的,在面试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10:1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3)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现场评分,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如果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招聘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本次考核计划。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同意,可“一票否决”,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考察通过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依次递补到第3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负责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或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南充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凭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布和公开与考核招聘有关的信息和结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考核招聘相关要求,对违反规定、跑风漏气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考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学术成果,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一律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证件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和工作人员提供除面试序号以外的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室。已带的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四)考生应配合考务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五)考核结束后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考核试题内容对外泄露。

(六)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通讯不畅或其它原因导致考核招聘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需求信息表

2.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下载

原文出处:

http://www.ncpta.cn/newsDetail/8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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