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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外事管理人员1名简章

发布时间:2022-03-03 15:15信息来源:青岛大学

一、青岛大学简介

青岛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始终践行“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的办学宗旨,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80余所院校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建立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科研等项目200余个。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需要,我校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外事管理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外事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年龄要求:不超过32周岁

(二)岗位条件

1.本科、硕士或博士阶段至少有一个教育阶段所学专业为俄语,具有俄语专业八级或同等及以上俄语水平。

2.热爱对外交流事业。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3.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较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系统。

5.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http://https://international.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intel@qd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我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核结果及招聘相关通知,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和笔试面试信息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

(四)学校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面试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五)考察体检

1.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学校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1.5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54159

邮箱:intel@qdu.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附件【附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原文出处:

http://international.qdu.edu.cn/info/1018/2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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