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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26 17:03信息来源: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澳门路1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6月25日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6月25日9:00—27日16:00。

查询时间:6月25日11:00—28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条件,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8390172,839006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和学信网查询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取得)和学信网查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现场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现场资格复审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改报。

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的考试方式不同,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先笔试,再面试;二是先面试,再笔试。各岗位考试方式见附件1。考试各阶段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30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初试合格人数确定考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采用答辩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参加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上公示。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职业教育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一)先面试,再笔试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岗位或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先笔试,再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

1、考察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9-8390172,8390060

附件1: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yvust.cn/info/1024/24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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