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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1:35信息来源:威海职业学院

一、学校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原威海广播电视大学、威海教育学院和威海市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学校坐落于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美丽滨城威海,总占地3048亩,其中水域面积50万平方米,是国内唯一拥有海的学校。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威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对内放开搞活,对外开放办学;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威海行业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获得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牢固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动摇,办学治校综合改革的经验等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等栏目专题报道,产生了广泛影响。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高层次人才5人,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聘用在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具有企业高管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试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报名材料上传为一个PDF文件。邮箱地址zzrsc@wh.shandong.cn,邮件主题命名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姓名+硕博英才网。

报名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企业高管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但不局限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同意应聘介绍信等。

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5日。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也可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

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在考试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双方约定考试事宜。

(三)招聘方式

1.部门评价论证

根据部门专业发展需求,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评价论证,评价方式采取专业面谈、专业笔试、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就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以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价,部门论证通过后方可参加学校考试。

2.学校考试

考试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设置70分的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被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1.本公告以威海职业学院解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0631-5700269

陶老师,联系电话:0631-5701098

附件1: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威海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whvc.edu.cn/zgc/2023/1124/c1583a11905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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