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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简章

发布时间:2023-12-18 16:35信息来源:济南职业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我单位公开招聘高层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3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00—2023年12月26日16:00。

(二)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硕博英才网”,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报名邮箱:jnzyxyzzrsc@jn.shandong.cn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下载《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须一致;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⑦电子版2寸彩色证件照片(近照,文件大小不超过1M)。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证明模板见(附件3)。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到指定的报名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1、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我院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复审。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到指定现场,由我院选派工作人员,对初审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如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特点,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在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另行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资格审核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院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咨询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监督电话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证明(2023).docx

原文出处:

https://jnvc.edu.cn/info/1068/23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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