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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30 16:14信息来源: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继续公开招聘10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汇总表。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艺术教学事业,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本专业或本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及工作经历,人事代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第一学历为二本院校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其中戏曲表演专业教师条件可放宽至国内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专任教师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要求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一致或相近。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xavc.cn/)教师招聘栏目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20日晚12: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同时发送至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邮箱,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每人限报1个工作岗位。非一次报齐材料者将不予接收,亦不可多次发送。报名邮箱:syzrsczp@163.com。

3.邮件名称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格式发送。同时以附件形式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简历、个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请务必以“姓名-简历”、“姓名-报名表”和“姓名-证明材料”分别命名。 

(三)资格初审和现场审验工作安排

1. 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干部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将不予初审)。报名截止后,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来校参加现场审验。

2. 现场审验。

(1)现场审验时间:2019年6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审验要求:所有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本硕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两寸近期(三个月以内)免冠照片两张参加现场审验。个别有其它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请带齐相应证书证件原件;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必须出具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时间在一个月以内)。还未拿到双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盖好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章子的全日制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外院校毕业的还需出示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现场审验必须是考生本人亲自完成。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考试方式:人事代理人员招录的考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等不同的方式进行。文化课教师招聘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50%,面试占50%; 表演艺术类教师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50%,面试占50%;行政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50%,面试占50%。

(1)笔试(干部人事处、教务处、规划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行政岗位)。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干什么,考什么”为原则,主要测评应聘者对所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

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需展示专业表演技能和专业教学技能,并按照本专业技能考试流程要求完成(流程见附件3),提前自行准备服装、乐器、伴奏U盘其他道具,学院提供USB接口音箱、钢琴等。

音乐、戏曲专业教师招聘考试流程:①自我介绍(2分钟);②专业技能测试(任选不同时期或不同风格的作品(剧目)两首(两个)进行技能展示,作品可自行删减。10分钟);③专业课试讲(自选一首作品或剧目现场教学且教学作品不得与表演作品重复。限时10分钟);④现场抽题回答及评委提问。

(3)试讲(文化课、非表演艺术类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

文化课、非表演艺术类专业理论课教师试讲每人不超过15分钟,讲课内容为本专业高职教材授课内容,自选课目,自备教案,需PPT演示(备课内容时间为45分钟)。

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统计成绩,根据进入面试比例要求,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考试人数5人及以下,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一次进行)。

(4)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适应能力。面试分为三个环节。

第1环节:个人自我介绍;

第2环节:现场抽题作答;

第3环节:评委现场提问。

面试结束后,在校园网公布考试结果。

2.考试时间:

(1)行政岗位。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 9:00—11:00;面试时间:6月30日上午8:30—12:00。

(2)教师岗位。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试讲及面试时间:6月29日下午 14:30—18:00;文化课、非表演艺术类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试讲及面试时间:6月30日下午14:30—18:00。

(五)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特殊紧缺专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除外。笔试(专业技能展示)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条件符合人员中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试讲、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加权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试讲、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试讲、测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干部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干部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医院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八)考察

由干部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院会议确定后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干部人事处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理入校相关手续。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交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中人事代理人员的具体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黄老师,87882104,13891809685;庞老师:87816385。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因本人资格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造成资格审验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2.因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现场审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汇总表; 

2.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

2019年5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xavc.com/info/1029/7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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