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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9 11:08信息来源:甘肃省天水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512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51名,秦州区30名,麦积区46名,秦安县74名,甘谷县5名,武山县40名,清水县148名,张家川县118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人员。

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市未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纳入此次公开招聘乡村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范围(具体见岗位列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8日至2002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标准为准。

6.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

1.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明确判定标准和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解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注: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8:30至6月25日(星期四)18:00期间(共5天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天水)”,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岗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9∶00至6月26日(星期五)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6月25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9∶00至6月26日(星期五)20∶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9∶00至7月24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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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中小学教师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进入考区须全程佩戴口罩(查验证件时除外),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行防疫检查,同时提供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出行码(手机当场展示),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37.3℃)参加笔试,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考场。考生须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有报考人员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6月25日—7月25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考试前7日内(7月18日至7月24日)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合格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且要提前准备好相关凭证,提前验证、提前进入考点、考场,以免形成人员拥堵,耽误进场考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手机显示健康码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0%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健康出行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乡村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160分以下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健康出行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因应聘人员分娩等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可推迟体检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拒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对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责任自负。上述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市直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招聘手续。各县区招聘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发文后,由县区人社局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含试用期一年时间)不得调动。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健康出行码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序、户籍确定就业县区,由市上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县区发文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938--8520520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218163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即2020年6月18日。

(二)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本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教师岗位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有关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 0938--8213896

秦州区人社局 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 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 0938-- 6529669

甘谷县人社局 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 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 0938--4957324

张川县人社局 0938--8879314

报名技术支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810240

报 名 网 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rst.gansu.gov.cn

附件:

1.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flfg/gz/201711/t20171106_280792.html

3.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rsj.tianshui.gov.cn/node/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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